【监管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 自觉维护廉洁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函

发表时间:2024-01-19 13:40



1月26日,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 自觉维护廉洁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函。(附函件全文)


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

自觉维护廉洁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函

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26日 16:26
信息来源: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全省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,各相关行业协会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,进一步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、经营行为,保障药品质量安全,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,营造廉洁诚信、守法经营的医药领域市场秩序,现提醒告诫如下:

一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。全省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(以下简称医药企业)要自觉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以及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、规章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教育培训,不断增强法治意识,严格遵守和全面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要求,依法依规生产经营。

二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。各医药企业要依法履行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障持续有效运行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全面落实风险管理,切实强化全程管控,不断加强药品、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上市后管理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,保障质量安全。

三、规范销售推广行为。各医药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学术推广和产品销售管理,建立健全企业相关制度,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,规范企业医药代表和销售人员行为,依法依规开展学术推广、产品销售活动,发现医药代表、销售人员违法违规的,要及时予以纠正、严肃处理。

四、严禁商业贿赂行为。各医药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反商业贿赂制度机制,加强企业内部廉政教育和监督制约,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。严禁假借学术研讨、科研合作、捐赠援助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,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在药品、医疗器械研制、注册、生产、经营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行为。

五、强化社会共治共享。各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在制定行业规范、广泛教育引导、推动行业自律、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坚持倡导和自觉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,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,切实推动全省药品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,投诉举报电话:12315。

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2024年1月26日   

来源:湖南药品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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